关于做好湘桥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湘桥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等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报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潮府办函〔2016〕181号)和《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等工作的通知》(潮财采监〔2016〕23号)的工作要求,为了将政府采购计划由审批管理变更为备案管理,以及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计划编制、采购交易、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的闭环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
(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范围
区级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潮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除以下情形外,均应备案政府采购计划:
1.《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规定情形。
2.国务院、省有关部门已依法进行采购、统一安排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
3.无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服务资格的项目。
4.逐年安排预算、采购多年服务资格的项目实施后,自第2年起继续实施的项目。
(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类型
政府采购计划类型分为一般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调整、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1.一般政府采购计划。在采购计划备案范围内,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应进行一般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2.政府采购计划调整。已备案的一般政府采购计划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应进行政府采购计划调整备案。
3.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在采购计划备案范围内,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项目应进行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备案。批量集中采购计划一经备案,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次数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同一品目的备案不受次数限制。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的,累计资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四)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流程
1、采购单位应按照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文件,结合集中采购目录、起点金额和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反映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情况及执行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填写《潮州市湘桥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见附件)并按程序报备,然后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计划系统办理政府采购事项。
2.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并申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报区财政局批准后按规定完成计划备案。
3、对于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并申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报区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核准后,按规定完成计划备案。
4、回收政府采购计划。已备案、尚未进入发布采购文件程序的政府采购计划,确需调整的,预算单位可按规定回收,调整完成后重新备案。
5、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未达到起点金额以上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以及未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无需备案政府采购计划。
二、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的备案及公开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由预算单位在交易平台上公开采购合同、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http://xxtj.ccgp.gov.cn/rone/SignOnServlet )上录入合同并将纸质采购合同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验收报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2个工作日内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的备案及公开详细要求请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潮财采监〔2015〕9号)规定办理。预算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交完整、明确、合规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采购联络员制度。预算单位应当指派专职人员担任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联络员,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及公开等系统操作的相关工作。请各预算单位于2017年1月20日前通过交易平台“采购机构管理”中的“采购单位”补充完善采购联络员信息。还没有帐号的单位可以登录交易平台注册(注意:请先在主页左下角地图选择进入潮州市湘桥区门户后再注册,否则,账号将无法审核)。
(三)各预算单位采购联络员请自行加入QQ群597067246,方便工作交流。
(四)本通知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主管部门请转达其下属单位,请遵照执行。
(五)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区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2389886。
附件:1.《潮州市湘桥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附表可在综合信息中下载)
2.《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潮财采监〔2015〕9号)
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