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9-09 18: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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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上旬,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对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31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向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时成立了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黄镇华担任组长,蔡丽铮、洪泽辉、张旭光、陈桐奎、陈淳淳、庄洁维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办公室,负责与区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专项整改、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宣传报道、台账报送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镇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庄洁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区人大办公室抽调。4月1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党支部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落实整改责任,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4月7日召开支委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4月9日召开机关干部会通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围绕《关于对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及有关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反馈的3大方面12个分项共25个问题清单梳理形成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二、聚焦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的问题

  1.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开展“读原文、看视频、谈体会、写心得、上党课、作研讨、理论知识考试”活动,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不断加深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理解和把握,打通学习贯彻“最后一公里”。4月29日,人大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围绕党史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研讨交流;5月10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5月14日,开展观看红色电影的主题党日活动;5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上党课;6月9日,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潮安区登塘镇世田村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6月29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两位副主任为机关全体党员同志上党课,并重温入党誓词,坚定了理想信念。二是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学习。6月22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与个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谈个人体会。

  2.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5月7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强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此为戒,坚决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二是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出强调,5月10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支委会对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作出的要求,同时强调机关党支部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的剖析材料及年度述职报告。

  3. 针对“‘双联系’制度贯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潮湘人办﹝2021﹞8号文件《关于调整潮州市湘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代表的通知》,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代表一览表进行重新调整,并对一览表的人员信息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旦名单中人员有退休或调动,立即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代表一览表进行调整;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双联系”工作,持续扩大各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面,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代表参与常委会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推荐代表参加各级有关座谈会、评议会、听证会,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落实,对建议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4月至6月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视察,重点针对工程推进进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深入村居一级督促检查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推进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月13-1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检查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情况;6月22日,开展对我区文旅体局工作的评议,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督促区文旅体局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提升我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的问题

  1.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整改。同时于5月10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区财政局印发的有关财务管理的文件,加强对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的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再次出现。

  2.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主动学习政府采购常用政策相关文件资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区六届人大七次、八次会议文件印刷服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印刷。二是完善财务审批手续,票据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5月10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强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落实会计人员严格把关,报销手续齐全方可入账。三是规范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拨付手续,湘桥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已通过银行转账拨款到各代表小组所在镇街。四是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建卡;落实办公用品、办公用茶签领手续,签领人员对签领物品、签领数量、签领人签名、签领时间进行签署,总务人员核实准确后方可领取;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

  3. 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财政局对接,请区财政局协助清理核实存量资金规模,并按相关规定盘活存量资金。二是按照上级人大及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立法联系点建设项目经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 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信访台账管理,巡察期间已完善对信访件的登记、转办,经督促,尚未报送办理情况的受理单位已全部报送完毕。

  5. 针对“机关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4月9日召开机关干部会组织学习《潮州市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及请假制度》,进一步落实考勤及请假制度,集中开展迟到早退、外出报备、节假日值班、请销假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资料文件的保管,指定专人存储资料文书,杜绝资料遗失事件再次发生;三是4月9日召开机关干部会组织学习《潮州市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文制度》,进一步落实办文制度,严格规范文件审核把关,需经拟稿人、审稿人、签发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签发稿纸上签署意见并印发。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 针对“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经多方协调,了解相关干部的退休待遇有关情况,并已追回其2015年7月按在职工资待遇执行多发的工资。

  2. 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0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1年4月对拟提任副股长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同志进行考察时,派考察组到其原工作单位延伸考察;对2020年4月提任为副股长的两名同志,派人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座谈了解其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二是进一步规范人大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工作,候区政府出台临聘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后严格按规定实施。

  3. 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号召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对因长期生活在外或身体抱恙的退休党员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到机关党建工作中统筹思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把优秀分子凝聚到党的队伍中来,巡察整改期间,收到一份入党申请书;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改进会风,着力解决简单传达文件精神、过度留痕问题;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担起“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严肃纪律,按质按量完成党建任务。进一步完善党建硬件设施,已在单位电梯口旁设置党务公开栏,强化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

  4. 针对“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证照管理制度》,更新干部证照管理台账,对干部领取上缴情况进行实时登记,对干部因私出国(境)个人申请表、审批审核材料及回执单进行整理归档并登记造册。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

  (一)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二)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一是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实施不定期财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机关作风管理,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管理当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2209148;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506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2209148@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子邮箱:czsxcb03@126.com(来信注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